红宇新材料公告,控股股东朱洪宇、实际控制人、一致行动人朱明初、建翔汇宏于2019年3月6日签署《表决权委托协议》。朱宏宇、朱明初拟将持有本公司11550万股股份(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.17%)所涉及的表决权委托给健翔汇宏。同日,朱宏宇、朱明初、朱宏杰、建乡汇宏签署了《一致行动协议》。根据本协议,自《关于委托简向汇洪、朱洪宇、朱明初、朱洪杰、简向汇洪表决权的协议》生效之日起,朱洪宇、朱明初、朱洪杰、简向汇洪已成为一致行动人。
变更后,建翔汇宏公司的表决权共计121659211股,占公司总股本的27.57%。健翔汇宏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,陆建志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。
公司股票于2019年3月7日恢复交易。